正文 上篇_3

3个月前 作者: [英]约翰·勒卡雷
    3


    “纯粹是缺乏意志。”他自言自语说,一边彬彬有礼地谢绝了一个站在门口的女人的招徕,“与其说是有礼貌,不如说只是软弱而已。马丁台尔,你这个头脑轻浮、装腔作势、爱说大话、没有骨气、不事生产……”他跨了一大步,想避开一个看不清的障碍物。“软弱,”他继续说,“无法摆脱一切羁绊过独立自主的生活,”——一潭脏水溅了他一脚——“还有感情上的牵挂,其实都早已失去了原来的意义。不管是和我的妻子、和圆场、和伦敦的生活。出租车!”


    史迈利向前冲几步,可是已经晚了。两位小姐挤在一顶雨伞下笑着,早已上了车,只见到胳膊和腿的一阵闪动。他陡然拉起黑大衣的领子,继续孤独地前进。“褪了色的纯洁的希望,”他生气地喃喃自语,“街上的一小块沙岩石。你这个爱说大话、喜欢到处打听的厚脸皮——”


    这时他记起把格里美尔斯豪森那本书忘在俱乐部了,但为时已晚。


    “唉,他妈的!”他大声骂道,为了出气,还停下步来连骂几声,“他妈的,他妈的,他妈的。”


    他决定把伦敦的房子卖掉。刚才躲在遮篷下自动售烟机旁等雨停的时候,他就作出这个重要的决定。他从各方面打听到,伦敦房价飞涨。那很好。把房子卖了,用一部分所得在考兹伍德买幢乡间小屋。还是在伯尔福德?那儿来往车辆太多。斯蒂普尔·阿斯顿?那是个好地方。那么他就以性格怪僻、说话东拉西扯、喜欢离群索居的面目出现,但是也有一两个讨人喜欢的习惯,例如在街上彳亍的时候常常自言自语。也许有点不合时代潮流,但如今谁合时代潮流呢?不合时代潮流,但也不背弃自己的时代。毕竟,到了一定时候,人人都得选择向前进,还是向后退。现在的风一会儿这样刮,一会儿那样刮,你不随风倒,并没有什么不光彩。还是要有主见,坚持不动摇,做自己那一代人的中流砥柱。如果安恩要回来,那么他就把她送到门口请她走。


    或者,不一定请她走,这要看她是否归来心切。


    在这种前提的慰藉下,史迈利到了国王路,他在人行道上停了一会儿,好像要过马路似的。马路两边都是华丽的精品店。在他前面是自己住的贝瓦特街,一条死巷子,他从头走到底,总共只有一百一十七步。他当初搬到这里来的时候,这些乔治时期的建筑有一种败落敝旧的美,年轻的夫妇靠十五镑过一星期,在地下室里还不敢声张地收个不付税的房客。可是现在却有铁栏杆保护下层的窗户,每幢屋子的路边都挤着停了三辆汽车。史迈利出于长期养成的习惯,走过去时一一看了一眼,哪辆是熟悉的,哪辆不熟悉。不熟悉的汽车中,哪辆又是安装着天线和多一面镜子,哪辆是监视者喜欢的那种没窗的小货车。他这么做,一部分原因是要考验一下自己的记忆力,为了保持自己头脑不至于因为退休而萎缩,就像以前他去大英博物馆的公共汽车上熟记沿途的商店门牌号码一样,也正如他背得出自己家中每层楼梯一共有多少级,十二扇门每一扇朝什么方向开一样。


    但是史迈利这么做还有第二个原因,那就是他害怕,这是职业间谍到死都甩不开的秘密的恐惧。由于过去的经历是那样复杂,连自己也记不清结下了多少怨仇,总有一天仇人会找上门来跟他算账。


    在这条街的尽头,有个邻居把狗带出来散步。她看到了他,抬起头来说了一句不知什么的话,但是他没有理她,心里知道大概又是关于安恩的话。他穿过马路。他的房子一片漆黑,窗帘仍像他出门时那样拉了起来。他爬上六级台阶,到了门口。自从安恩走了以后,他把收拾屋子的女人也给辞退了:除了安恩以外,没有别人有钥匙。门上有两道锁,一道是班汉牌死锁,一道是丘伯牌管匙锁,还有两片他自制的小木片,只有指甲那么大,一片塞在上面门梁缝里,一片塞在班汉锁的下面。这是他在外出行动时留下来的习惯。最近,不知什么原因,他又开始使用起来,也许他的目的是为了不要因为她突然回来而吃一惊。他用指尖一摸,两片小木片都在那里。于是他就开了门锁,推了进去,脚下碰到了中午塞进来躺在地毯上的邮件。


    他心中想,是什么杂志到期了?《德国生活与文学》?《语言学》?他想该是《语言学》,它早就到期了。他打开门廊的电灯,弯下身去,翻看了一下邮件。一件是他的裁缝寄来的账单,记的是一套他没有订制的衣服,他怀疑很可能现在正穿在安恩的情人身上;一张是亨莱一个加油站寄来的她的汽油账单(才十月九号就没钱了,他们在亨莱干什么呀);一封是银行来信,说的是关于米兰银行伊明翰分行为安恩·史迈利夫人开户取款的事。


    他对着这封信问,他妈的他们两人在伊明翰干什么呀?真是天晓得,谁会到伊明翰跟姘头幽会?到底伊明翰是在哪里?


    他正在思量这个问题时,眼光却落在雨伞架上一把没有见过的雨伞上。这是一把绸伞,伞把上有手工缝的皮套,上面有一个金环,但是没有物主的姓名缩写。他的脑袋里很快闪过一个念头:既然这把伞是干的,那一定是在六点十五分下雨前就放在那里了,因为架子上也没有水迹。而且这把雨伞很讲究,虽然不新,伞尖不锈钢包头还没有擦划过的痕迹。因此,这把伞属于一个行动敏捷的人,甚至是年轻人,像安恩最近的一个情人。但是既然这个伞主人知道门上塞的木片,又知道进屋以后放回原处,而且还颇为机灵,在推门打乱了(而且无疑也读了)邮件以后,又把它们靠在门边放着,那么极有可能他也认识史迈利。他不是安恩的情人,而是一个像他自己那样的职业特务,一度跟他亲密共事过,而且就像行话所说的那样,认得出他的“笔迹”。


    客厅的门虚掩着。他轻轻地又推开了一点。


    “彼得?”他问道。


    他从门缝里看进去,靠外面路灯的光,看到沙发一头伸着一双穿着麂皮鞋子的脚,懒洋洋地交叠在一起。


    “要是我是你的话,乔治,我就不脱大衣了,老兄,”说话的声音很亲切,“我们还要赶远路呢。”


    五分钟以后,穿着一件宽大的棕色旅行大衣,乔治·史迈利郁郁不乐地坐在彼得·吉勒姆的敞篷跑车的客座中。那件大衣是安恩送他的礼物,是他惟一干燥的大衣。原来彼得把他的车停在附近另外一个广场上,所以他之前没有发现。他们的目的地是阿斯科特,那是个以女人和赛马著称的地方。不过作为内阁办公室奥立弗·拉康先生的宅邸所在,就不怎么有人知道了。拉康先生是各类不同委员会的一位高级顾问、谍报事务的总监督。或者,用吉勒姆那有失尊敬的话来说,是白厅的管家。


    比尔·罗奇在瑟斯古德学校里,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心里在想,他每天盯着吉姆,最近终于有了效果。昨天吉姆令拉兹吃了一惊。星期四他又偷了寄给阿隆逊小姐的信。阿隆逊小姐教提琴和《圣经》,罗奇因为她脾气温柔而巴结着她。据女舍监说,园丁助手拉兹是个d.p.,而d.p.不会说英语,或者说不了几句英语。女舍监又说,d.p.的意思是不同的人,反正是战时从外国来的。但是昨天吉姆和拉兹说了话,他要拉兹帮忙摇车前的启动杆,而且他是用d.p.的母语跟他说话的,反正是用d.p.说的话跟他说的,拉兹当场高兴得跳起来。


    关于阿隆逊小姐的信,这事要复杂一些。星期四上午从教堂回来后,罗奇到教员休息室去拿他们班上的练习簿,当时墙边桌上有两封信,一封是给吉姆的,一封是给阿隆逊小姐的。吉姆的一封是用打字机打的,阿隆逊小姐的一封是手写的,笔迹倒有点像吉姆自己的笔迹。罗奇看到这两封信时,教员休息室里空无一人。他就自己动手取了练习本,正要不作声地退出去时,吉姆从另外一扇门进来了,他是早上散步回来,满脸通红,气喘吁吁。


    “快走吧,大胖,上课铃已经响了。”他俯身在墙边桌子上。


    “好吧,先生。”


    “天气有点变化不定,是不是,大胖?”


    “是的,先生。”


    “好吧,快走吧。”


    到了门边,罗奇回头看一眼。吉姆已经直起身来,打开那天早上的《每日电讯报》。桌上空了。两封信都不见了。


    是不是吉姆给阿隆逊小姐写了信,又改变了主意?也许是求婚?比尔·罗奇又有了一个想法。最近,吉姆弄了一台旧打字机,是一台破雷明顿牌的,他自己动手修好的。他是不是用那台打字机打了一封信给自己?他难道这么寂寞,自己给自己写信,还偷别人的信?想到这里,罗奇便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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